今年是余广乾到江苏一夫新材料公司工作的第12个年头,前几天他向记者晒了自己上个月的工资条,让记者感到惊讶的是“工龄工资”一栏,赫然标注着“1200元”。
我国从1993年工资改革以后,工龄工资就不再是“规定项目”。除机关事业单位、大型国企保留这一制度外,多数民企以计件工资为主,基本不设工龄工资。即使是机关事业单位,工龄工资的标准也很低,一年才涨5块钱。余师傅在民企一夫公司干了12年,工龄工资每月达到1200元,增速令人吃惊。
“在薪酬结构中注重员工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,这样能稳定员工队伍,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。”一夫公司董事长唐绍林说。他介绍,一夫公司是滨江开发区最早实施工龄工资的民企之一,两个创办人都是从科研事业单位“下海”的。1999年创业初期,为吸引员工、留住人才,他们就捡起了工龄工资制度,具体为:按进入公司时间,1至4年内,每月的工龄工资按每年50元的标准支付;5至8年,按每年100元支付;9年以上,按每年200元支付(十年封顶)。今年初,为加大激励力度,他们又取消了“封顶”的限制。
此举大大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。余广乾高兴地说:“现在我每多干一年,工龄工资就能多拿200元。遇到这样的企业,当然想一直干下去了。”目前,一夫公司100多名员工,除了部分返聘人员,剩余的84名员工全都享受工龄工资。
近年来持续的“用工荒”,使得不少民企开始借鉴一夫公司的做法。滨江开发区内嘉胜机电、南京南华、加捷特种设备等多家民企也设置了工龄工资。每年年底是“跳槽”的高峰,而工龄工资使得大批老员工春节后乐于回来复工,人才流失的情况大大减少。企业负责人认为,实行工龄工资其实是给员工提供了一种导向,引导大家与企业共同发展,共享成果。